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证书、印章管琅/span>制度
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证书、印章管理制?/span>
第一竟/span> ?nbsp; 刘/span>
第一杠/span>为加强本基金会证书、印章的管理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避免证书、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基金会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span>
第二杠/span>本制度所称证书是指本基金会的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本制度所称印章是指基金会行政印章、基金会办公室印章、财务专用章等、/span>
?/span>事/span>竟/span>证书管理
第三杠/span>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挂在本会对外办公的显著位置,其他证书和证书副本田/span>办公宣/span>稳妥保管、/span>
第四杠/span>对外使用基金会证书,须经理事长或秘书长同意,并在外出使用证书申请上签字后,方可借出,并及时归还、/span>
第五杠/span>证书有效使用期限内,基金会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年检,并在证书上加盖年检部门的年检印章、/span>
第六杠/span>不得涂改、出租、出借基金会证书、/span>
第七杠/span>凡因证书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严重事故者,将追究保管者的责任、/span>
?/span>丈/span>竟/span>印章管理
第八杠/span>基金会印章的启用或废止均由基金会理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作废印章,必须交基金会办公宣/span>封存或销毁、/span>
第九杠/span>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用于以基金会名义向发送的各种公文、文书材料、报表等:/span>
(二)用于以基金会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
(三)用于基金会颁发的各种证件、证书、聘书、奖状、通知书等:/span>
(四)用于各类需经基金会批准的申请表、申报材料;
(五)用于以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具的各种证明用的证明专用章、/span>
第十杠/span>印章的日常保管:
(一)基金会授权办公室管理和使用基金会印章,办公室指定专人按规定保管和用印;
(二)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签发人姓名、用印件内容与落款。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span>
(三)印章存放地点要求安全保险,严禁携带印章离开用印办公地点。用印后或不用印时,应将印章存放安全处;
(四)凡因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严重事故者,将追究保管者的责任、/span>
第十一杠/span>登记管理机关有权对基金会信息披露活动进行监督管理、/span>
?/span>囚/span>竟/span>陃/span>刘/span>
第十二条本制?/span>自发斆/span>之日起生敇/span>,由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