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创建日期:2019-4-3 10:09:12  创建者:jwc  浏览次数:2498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职能部门:

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指导,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2号)和《关于印发<开云官网入口app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教〔2016〕7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教学处将于5月31日前对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对2018年部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或中期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立项项目且未结题项目(附件一)2018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验收附件二)。

二、验收内容

项目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三、验收形式

(一)各院系(部门)负责本院系教师指导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各院系需成立结题验收小组,负责本小组项目结题验收的具体工作。

(二)项目结题验收采用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各院系评审小组在对各项目组提交的《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三)项目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组织结题答辩,并签署项目意见和验收结果

(三)各院系结题验收小组同时对本院系教师指导的项目进行项目中期检查,需中期检查的项目组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四),结题验收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

四、验收安排

(一)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于531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各院系自行安排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或结题相关材料交至教学处。

(二)原则上所有项目需参加结题验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结题,可以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负责人变更表》(附件五),指导教师和院系签署意见后交至教审核新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完成项目结题。项目组员有变更需提交《项目组员变更表》(附件六)至教学处审核。

五、提交材料

(一)《结题结题报告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项目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项目成果。含:项目论文、项目产品、项目心得体会(每位成员、800字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等。

(四)发表文章或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交: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利证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各项目组负责人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指导教师所在院系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盖章,其中纸质材料装在一个资料袋,并在袋上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指导教师姓名和指导教师所属院部;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如201713115032《基于互联网+的创业研究》张三。

验收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持以上材料与5月31日前交至教学处,电子版材料统以发送至454185166@qq.com电子邮箱。

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教学处魏老师,0592-6667706。

附件一: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汇总

附件二: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结题汇总

附件三:《结题验收报告书》

附件四: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五:《项目负责人变更表》

附件六:《项目组员变更表》

(此页无正文)

开云官网入口app 教学处

2019年4月1日

教务〔2019〕15号-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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