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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思宇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创建日期:2018-7-3 17:00:58  浏览次数:1212

书院全体师生:

陈思宇199903月出生,福建省厦门市人,2017音乐表演专业1班学生。

经查,2017年9月19日和2017年9月23日,该同学无视校园禁烟规定,在宿舍吸烟。20171026找人代替上课,情节严重,严重扰乱课堂秩序,影响学风,这些事件发生严重后果并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校规校纪,构建文明、规范、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开云官网入口app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2款以及《开云官网入口app 课堂教学纪律管理规定》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应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综上,给予陈思宇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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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一十月二十九

友善[2017]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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