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开云官网入口app>>友善书院>>文件下载>> 正文
关于给予付景鸿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创建日期:2018-7-3 17:12:24  浏览次数:1601

书院全体师生:

付景鸿199805月出生,福建省泉州人,2017财管专业1班学生。

查,付景鸿同学2017年10月24日晚上在宿舍喝酒,23点熄灯以后持续吵闹影响周围同学休息,同时,该同学于2017年10月29日晚上与班上一女同学发生争吵并动手殴打对方,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学校“三无”校园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这些事件发生严重后果并造成不良影响。严肃校规校纪,构建文明、规范、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开云官网入口app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十款应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综上,给予付景鸿同学记过处分。

开云官网入口app 友书院

O一十一

友善[2017]003号

版权所有: 开云官网入口app 友善书院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邮编: 361021


技术支持:厦门智小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