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开云官网入口app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一、大赛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学处、创客坊、学生处、宣传处、各二级学院、各书院、校团委、校友总会等单位联合主办。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起至-5月中旬)
参赛报名含网络报名和校内报名两种方式,缺一不可。
1.网络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校内报名。各团队填写《报名表》(附件1,一式1份)、《项目计划书》(附件2,一式1份)、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一式1份)、《2018年开云官网入口app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汇总表》(附件4)等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送的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学院-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互联网+”参赛材料(参赛组别),发至以下邮箱,同时提交附件1、4的纸质版材料至各二级学院办公室,材料提交截至时间:
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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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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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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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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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69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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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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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3123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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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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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3848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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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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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78615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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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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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tmxy@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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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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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0519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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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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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_xmg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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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二级学院参赛团队数不少于在校生数的50‰(每1000个学生至少50个团队参赛,或者参赛学生数覆盖率达25%)。
(二)校级初赛(5月中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参加四类组别的选手作品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100支队伍进入校级初赛。
1.专家组评审根据《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相关材料为: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
2.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3.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4.就业型创业组分就业型创意项目和就业型创业项目。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区域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就业人数。
(三)校级复赛(6月份上旬)
进入复赛团队根据校级复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路演准备,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决出32支队伍进入决赛。
(四)校级决赛(6月份下旬)
进入决赛团队根据校级决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路演准备,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决出每个组别的校级一、二、三奖。
学校将根据福建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按照决赛评审及其他综合情况,推荐若干支团队参加省赛。
六、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为我校认定的A类竞赛。大赛设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20个,设最佳创意奖、最佳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工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对获奖学生的奖励
1.现金奖励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根据获奖级别不同,给予每个获奖项目一定现金奖励(详见表1)。在其它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项目,由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竞赛的层次、水平、类别、影响程度和社会认可度,酌情给予认定和奖励。
表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金额一览表
赛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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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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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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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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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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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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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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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组成员贡献大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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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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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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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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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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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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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
10000
|
|
银奖
|
8000
|
||
铜奖
|
5000
|
||
校级
|
一等奖
|
1000
|
|
二等奖
|
800
|
||
三等奖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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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程加分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项目,项目组成员每人给予奖励一定分数(详见表2),可以加到任意课程的总分上(一次性全部办理完成),课程加分由学生自行申报,教学处统一集中办理。
表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课程分数奖励一览表
赛事级别
|
获奖级别
|
奖励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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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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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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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每个项目组成员均给予相应级别的课程分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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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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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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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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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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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
50
|
|
银奖
|
40
|
||
铜奖
|
30
|
||
校级
|
一等奖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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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20
|
||
三等奖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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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按照《开云官网入口app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相关加分标准执行。
4.其它
在全国、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参与者(以获奖证书为准),在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中,除按相关评选规定加分外,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评。
(二)对获奖项目指导教师的奖励
1.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根据获得奖项给予认定相应的科研工作量(详见表3),同时可申报教学成果奖。
表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奖励一览表
赛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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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级别
|
科研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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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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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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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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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篇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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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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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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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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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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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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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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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工程索引(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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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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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工程索引(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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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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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工程索引(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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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参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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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中文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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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学生在全国竞赛、省级竞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竞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晋升资格。
(三)关于奖励的补充规定
1.若获奖项目同时包揽多个奖项,限选级别最高一项参与评奖。
2.若同一获奖项目学生人数有2人及以上,所获奖金由参与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贡献率分配。
3.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多人的,相应的科研工作量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贡献率自行分配。
4.大赛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学校将进行大力扶持,授予创新学分(博雅教育通识课选修(任选)课中的创新创业模块),给予创业基金支持,优先进入创客坊进行孵化,推荐参加福建省大赛。
七、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联系,各参赛团队负责人需加入2018年开云官网入口app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587336025,关于后续比赛的相关动态将及时通过qq群进行发布。
(二)如有任何问题,可电话联系教学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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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