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开云官网入口app>>工程坊>>规章制度>>学校文件>> 正文
开云官网入口app 实验室工作条例(2021修订)
创建日期:2021-8-30 10:23:05  浏览次数:621

开云官网入口app 实验室工作条例

(2021修订)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实验室工作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制定本条例的要求及依据是1992年6月27日教育部(国家教委)令20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本条例中的“实验室”,是指实施实践教学环节的各类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场所。

实验室是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和科研实体。实验室的建立与撤销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要从实际出发,确定目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注意团队、设备、管理的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

实验室的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奉行学校“立德树人、以文化人”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要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并不断进行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要加强实验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努力提高实验教学团队的业务水平。

第二章基本任务

在实验、实训教学实施过程中,由二级学院根据的教学计划和要求,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内容及学时由教学与招生处统一安排实施,并协调与相关二级学院之间的工作联系。实验技术人员要准备好实验设备及实验耗材,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工程坊负责的实习教学工作,在涉及到与教务与招生处和各二级学院的联系时,由教务与招生处负责协调,工程坊实施。

实验指导教师要注意吸收科研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通过实验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需要为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创造条件,积极承担科研任务,并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研究及实验任务。

十一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同时,要向学生开放,积极支持学生的科技活动;逐步向社会开放,挖掘潜力,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加强实验室与社会的联系,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增强实验室的活力。

十二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改进、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十三实验室要建立、完善建设及管理的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实验室要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章体制与机构

十四学校的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由教务与招生处统一负责安排管理;实验教学由各二级学院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金工实习教学任务由工程坊负责。工程坊统一管理全校实验仪器设备学校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工程坊,各二级学院主管实验、实习工作副院长负责与工程坊沟通、协调。

十五学校对外开展各类金工实习、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时,由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工程坊具体实施。

十六各二级学院的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院长担任。

十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实验室建设中的高、精、尖仪器设备布局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学校领导决策时参考。

十八工程坊主要职责:工程坊职责之一是学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本条例第二章中所列的各项基本任务。

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配合学校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建设、协调、监督、验收等任务的实施。

配合后勤与资产处管理全校实验仪器设备的设备固定资产验收、登记、统计等工作。

定期向省厅、市局等上级部门提交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吿完成上报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国家大数据相关信息。

第四章人员职责

十九工程坊人员职责

工程坊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按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重大问题领导班子统一讨论后组织实施。

负责编制全校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计划,并与各实验教学中心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工作,制定岗位责任,负责组织对专职实验室人员的培养及评价

(三)负责与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对工作人员、学生的思想政治安全意识教育。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等活动。

二十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一)实验技术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各类人员都应有明确的职责,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注意分工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按学院实验室中心主任要求及分工,负责自己所管辖实验室房间、实验设备仪器、安全等。

负责所管辖实验室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耗材、操作、安全等。

提前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操作全过程。与实验教师配合做好学生的实验过程,设备操作、学生安全等。

服从工程坊及后勤与资产处指导,按流程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入帐,报废等工作,并负责收集妥善保存操作说明书及软件备份等。

建设与管理

二十一条实验室应按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和长远的建设规划。每项实验室建设规划要注意人员、装备、房屋、经费投入等条件的综合配套。

二十二实验室的建设,要采取多渠道投资的办法,以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工程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实验室申报的建设项目,并报学校批准后由工程坊实施执行。

二十三凡利用实验室条件进行有偿服务的,除核收仪器设备折旧费、房舍占用及水电费、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费用外,还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将纯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建设。

二十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开云官网入口app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开云官网入口app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开云官网入口app 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实验室人员实行坐班工作制。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按人力资源处《开云官网入口app 实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试行办法》《开云官网入口app 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

第六章安全、环保与劳动保护

二十六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做到安全实验、文明实验,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所在二级学院学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工程坊和学生与安全处负责督促、检查。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学校设立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二十七各实验教学中心必须对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有关科技保密的爱国主义教育;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保密教育。未经安全、保密教育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十八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等有害物品要设置专用库或专门设施存放,并指定双人保管,并接受学校学生与安全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二十九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超剂量的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三十工程坊每学期应会同学生与安全处,对实验室的安全、环保、保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整改消除。

三十一条实验室要根据高温、低温、辐射、病菌、毒性、噪声、激光、粉尘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对于在上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在严格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享受相应的保健待遇。

三十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坊负责解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