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部门介绍
学生处是学生教育和事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学生社团组织等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
(1)落实“立德树人,以文化人”的教育理念,围绕学生发展,针对学生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博雅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学生素质。
(2)结合各时期特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重点做好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爱家爱校教育等,充分利用好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与教育课程阵地,切实落实教书育人工作。
(3)负责各书院间的联络、沟通,在各书院独立运作的同时,对书院工作予以协调。
(4)针对各书院开展学风建设的工作进行督促,对书院在教育引导学生方面开展的工作及成效进行调查,总结提升学风建设的有效建议和对策。
(5)负责检查各书院关于学生教育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等落实情况,以及制度文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总结评比,定期出简报。
(6)负责制定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学生的就业率。组织学生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工作。
(7)注重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并帮助各书院培训一大批心理指导导师,以及心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学生心理危机协助干预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助学贷款等工作。
(9)负责学校征兵工作、军训工作、国防教育以及全校性大型报告会,各种大型文艺活动组织策划工作。
(10)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制定学校各书院的党建、团建工作计划,发展党、团员以及党、团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11)负责指导各书院开展学校八种安全教育的普及,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齐抓共管,深入书院检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消除一切事故,确保学生安全。
(12)负责各书院重大事故、案件的处理,拟写事故案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13)负责各种力所能及的学生服务咨询工作,热情接待学生的来访和投诉,协调各部门及时解决。对各种设计到违法乱纪的案件给予立案调查,详实报告学校处理。
(14)负责学生工作外部事务工作处理以及对外联络工作。经常组织各书院导师和学生对外交流,学习合作,接待省内外高校来校交流工作。
(15)编辑出版《书院世界》期刊,着重各书院开展教育工作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宣传导师优秀事迹和优秀学生。作为对外交流的一个窗口。
(16)负责组织布置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汇总。
(1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